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月4日,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已处于停产状态的被执行人广西某科技公司名下位于江平工业园的土地、车间、办公楼不动产及一批特种生产设备进行依法“活封”。
简要案情
执行过程
今年2月,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即,执行法官对上述被执行人名下动产、不动产、保险、股票、网银、厂房设备等信息开展查询布控。经查,被执行人广西某科技公司名下有一块土地、车间、办公楼和一批特种生产设备。被执行人广西某科技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会面,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文书。执行法官立即签发查封文书,并安排执行干警火速赶往现场对设备部分查封,迫使该公司的实际掌控人郑某峰现身。而后,执行法官组织了双方当事人召开执行碰头会,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和解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4月3日,广西某担保公司撤回谈判人员并向法院申请继续查封,同时,被执行人广西某科技公司表示无法按照新一轮的还款计划方案完成贷款清偿,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现有执行物。4月4日,执行干警依法到达该公司厂房张贴封条,并向该厂区管理人送达查封清单、评估通知书,并告知厂区看管人员看管好查封物品,禁止私自挪动。双方当事人对本次执行表示均无异议。下一步,东兴市法院将对现场查封的大型特种设备进行评估拍卖。(来源:东兴市人民法院 东兴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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